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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0年浙江音乐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校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9 18:37 浏览:1017 作者:舞研艺考

摘要:关于调整2020年浙江音乐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校考有关事项的通知,了解更多敬请关注舞研官方微信【舞研艺考总部】或电话咨询400-6789-850。

浙江音乐学院关于调整2020年

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校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以及教育部相关指导意见精神,我院充分研判疫情对招生考试的影响,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比较严峻,为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保障考生利益,经学院反复研究,现对我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校考作出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表演类专业:

音乐表演(合唱指挥、乐队指挥除外)、音乐学(师范)、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音乐剧)六个本科专业的各招考方向初试采取提交作品视频进行考试的形式。结合视频考试的特殊形式,在已公布的初试考试内容的基础上,对上述专业(招考方向)的初试内容作出相应调整,详见本通知第七条。

复试采取在高考结束后考生到校现场考试的形式,考试内容和要求不变,仍以我院2020年1月2日发布的《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或官微,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作曲与理论类专业及指挥招考方向: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音乐设计与制作)、音乐学(音乐理论)、艺术与科技、音乐表演(合唱指挥、乐队指挥)四个本科专业各招考方向初试、复试统一安排在全国高考结束后到校现场考试,考试内容和要求不变,仍以我院 2020 年 1 月 2 日发布的《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或官微,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港澳台地区考生:

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统一安排在全国高考结束后到校现场考试,考试内容和要求不变,仍以我院2020 年1月6日发布的《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或官微,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制和上传视频时间:

2020年4月10日12:00—2020年4月24日15:00

考生须严格按照我院的各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视频作品录制与提交,逾期不提交作品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我院考试资格。

五、录制和上传视频的操作要求及步骤:

手机APP下载&安装→注册&登录→认证→申请视频考试→参加考试

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附录:《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校考(初试)视频制作操作说明》。

六、有关视频拍摄的规定:

1.考生提交的视频作品内容须严格按照我院相关要求录制。视频录制的具体步骤详见《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校考(初试)视频制作操作说明》;各专业录制画面要求可参见我院提供的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器乐演奏、舞蹈表演四类考试科目的拍摄范例。

2.所有参加演唱、演奏考试的考生必须全部背谱演唱、演奏。

3.考生不得缺考任何科目的考试。

4.考生在演唱(奏)或表演正式开始前,除报幕个人表演的曲目名称外,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5.视频作品须从考生本人已网上报名确定的初试曲目中选取录制,如录制作品与报名曲目不符,则视为无效作品。

6.演唱和演奏的作品在录制全程不得使用外接麦克风或其他声音处理设备。

7.只能使用手机通过APP录制并上传视频。录制时,不支持变焦、暂停、编辑等功能;只允许使用手机内置的摄像头和麦克风;录制时考生要将全身录入,必须连续不间断拍摄,期间不得转切画面,视频画面要求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同步录制,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8.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我院初试视频考试属于国家级招生考试,考生在视频录制过程中如出现假弹、假唱、替考等作弊行为的,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学院对录取新生还将进行严格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触犯国家刑法的,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上报司法机关处理。

七、视频考试各专业及招考方向考试内容和要求:

音乐教育系

▲专业初试

●招考方向:钢琴与声乐

⑴钢琴演奏:演奏已网报的初试钢琴作品一首,可自行节选删减段落,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⑵声乐演唱:演唱已网报的初试声乐作品一首(只限美声、民声演唱),如需伴奏只能使用钢琴伴奏(现场或录制的钢琴伴奏,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形式的伴奏);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招考方向:器乐与声乐

⑴乐器演奏(非钢琴):演奏已网报的初试器乐作品一首,可自行节选删减,须保留技巧性段落,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注:须使用报名时所选择的乐器进行演奏,一律不使用伴奏。

⑵声乐演唱:演唱已网报的初试声乐作品一首(只限美声、民声演唱),如需伴奏只能使用钢琴伴奏(现场或录制的钢琴伴奏,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形式的伴奏);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注:考生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不得穿演出服,不得穿高跟鞋。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音乐教育系钢琴与声乐、器乐与声乐招生计划数的4倍分别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

■分值比例:

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声乐演唱50%+钢琴演奏或乐器演奏50%。

钢琴系

●招考方向:钢琴

▲专业初试

演奏已网报的初试技术性练习曲一首,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注:考生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不得穿演出服,不得穿高跟鞋。

★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钢琴系钢琴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

■分值比例:

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演奏成绩。 声乐歌剧系

▲专业初试

●招考方向:美声

演唱已网报的初试声乐作品一首,如需伴奏只能使用钢琴伴奏(现场或录制的钢琴伴奏,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形式的伴奏);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招考方向:民声

演唱已网报的初试声乐作品一首,如需伴奏只能使用钢琴伴奏(现场或录制的钢琴伴奏,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形式的伴奏);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注:

①所有歌曲必须用原文演唱。

②咏叹调必须用原调演唱。

③不得演唱流行歌曲。

④考生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不得穿演出服,不得穿高跟鞋。

★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声乐歌剧系美声、民声招生计划数的4倍分别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

■分值比例:

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演唱成绩。

国乐系

●招考方向:竹笛、唢呐、笙、民族打击乐、二胡、板胡、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阮、三弦、箜篌

▲专业初试

●除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外的乐器

演奏已网报的初试乐曲一首,可自行节选删减,须保留技巧性段落,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

演奏已网报的初试练习曲一首,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民族打击乐

⑴演奏已网报的初试军鼓练习曲或乐曲一首;可自行节选删减,须保留技巧性段落,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

⑵演奏已网报的初试大鼓、排鼓或板鼓乐曲一首,可自行节选删减,须保留技巧性段落,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

录制在一个视频内,时长不超过6分钟。

▲注:

①一律不使用伴奏。

②考生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不得穿演出服,不得穿高跟鞋。

★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国乐系各乐器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分别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

■分值比例:

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演奏成绩。

管弦系

●招考方向:小提琴、中提琴、管弦大提琴、管弦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管风琴

▲专业初试

●小提琴

⑴音阶:演奏已网报一个调的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八、十度和换指八度)。

⑵演奏已网报的初试巴赫无伴奏奏鸣曲(或组曲)中的慢板乐章;可自行节选删减,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录制在一个视频内,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中提琴

⑴音阶:演奏已网报的一个调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八度)。

⑵演奏已网报的初试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慢板乐章;可自行节选删减,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录制在一个视频内,时长不超过6分钟。

●管弦大提琴

⑴音阶:演奏已网报的一个调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八度)。

⑵演奏已网报的初试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慢板乐章;可自行节选删减,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录制在一个视频内,时长不超过6分钟。

●管弦低音提琴

⑴音阶:演奏已网报的一个调的三个八度音阶、琶音。

⑵演奏已网报的初试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一首,可自行节选删减,须保留技巧性段落,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录制在一个视频内,时长不超过6分钟。

●竖琴

⑴音阶:演奏已网报的一个调的四个八度音阶、琶音。

⑵演奏已网报的初试古典或巴洛克时期作品一首,可自行节选删减,须保留技巧性段落,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录制在一个视频内,时长不超过6分钟。

●长笛

⑴音阶:演奏已网报的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演奏已网报的初试练习曲一首,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录制在一个视频内,时长不超过6分钟。

●双簧管

⑴音阶:演奏已网报的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演奏已网报的初试练习曲一首,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录制在一个视频内,时长不超过6分钟。

●单簧管

⑴音阶:演奏已网报的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演奏已网报的初试练习曲一首,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录制在一个视频内,时长不超过6分钟。

●大管

⑴音阶:演奏已网报的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演奏已网报的初试练习曲一首,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录制在一个视频内,时长不超过6分钟。

●小号

⑴音阶:演奏已网报的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演奏已网报的初试练习曲一首,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录制在一个视频内,时长不超过6分钟。

●圆号

⑴音阶:演奏已网报的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演奏已网报的初试练习曲一首,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录制在一个视频内,时长不超过6分钟。

●长号

⑴音阶:演奏已网报的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演奏已网报的初试练习曲一首,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录制在一个视频内,时长不超过6分钟。

●大号

⑴音阶:演奏已网报的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两种方法演奏。

⑵演奏已网报的初试练习曲一首,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录制在一个视频内,时长不超过6分钟。

●西洋打击乐

⑴演奏已网报的初试军鼓练习曲或乐曲一首;可自行节选删减,须保留技巧性段落,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

⑵演奏已网报的初试键盘类打击乐或定音鼓乐曲一首,可自行节选删减,须保留技巧性段落,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录制在一个视频内,时长不超过6分钟。

●管风琴

演奏已网报的初试乐曲一首,可自行节选删减,须保留技巧性段落,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须使用报名时所选择的乐器进行演奏。)

▲注:

①一律不使用伴奏。

②考生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不得穿演出服,不得穿高跟鞋。

★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管弦系小提琴按不高于小提琴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

管弦系除小提琴外的其他乐器,按不高于各乐器招生计划数的5倍分别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

■分值比例:

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演奏成绩。

流行音乐系

●招考方向:

流行演唱、流行钢琴、电子管风琴、手风琴、萨克斯管、爵士鼓、古典吉他、流行吉他、低音吉他

▲专业初试

●流行演唱

演唱已网报的初试歌曲一首,须清唱;或自弹自唱(伴奏乐器仅限钢琴、民谣吉他);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流行钢琴

演奏已网报的初试流行或爵士钢琴独奏作品一首,可自行节选删减,须保留技巧性段落,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电子管风琴

演奏已网报的初试乐曲一首,可自行节选删减,须保留技巧性段落,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手风琴

演奏已网报的初试乐曲一首,可自行节选删减,须保留技巧性段落,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萨克斯管

演奏已网报的初试练习曲一首,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爵士鼓

①演奏已网报的初试军鼓练习曲一首,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练习曲须从以下书目中选取:

I.《14首现代军鼓独奏曲》(《14 Modern Contest Solos: For Snare》),John Pratt著, Alfred Publishing Co.,Inc.出版社,1988年8月出版。

II.《军鼓技巧独奏曲》(《Rudimental Solos for Accomplished Drummers》),John Pratt著,Meredith Music Publications出版社,2000年10月出版。

III.《行进军鼓技巧独奏曲》(《Rudimental Drum Solos for the Marching Snare Drummer》), Ben Hans 著,Hal Leonard Publishing Corporation出版社,2008年9月出版。

②演奏已网报的初试爵士鼓练习曲或乐曲一首,可自行节选删减,须保留技巧性段落,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

录制在一个视频内,时长不超过6分钟。

●古典吉他

演奏已网报的初试乐曲一首,可自行节选删减,须保留技巧性段落,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流行吉他

演奏已网报的初试电吉他布鲁斯练习曲一首,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低音吉他

演奏已网报的初试乐曲一首,可自行节选删减,须保留技巧性段落,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注:

①流行演唱不得使用话筒等美化声音的一切设备或软件,须清唱(如要以放伴奏的形式进行录制,必须利用耳机监听伴奏,不得外放出伴奏的声音);自弹自唱(伴奏乐器仅限钢琴、民谣吉他)的考生请自行控制好乐器的音量。

②乐器演奏的伴奏要求:除爵士鼓、流行吉他外,一律不使用伴奏,电子管风琴考生使用音频和MIDI播放功能,仅限于自动播放“非音高打击乐、定音鼓、音效和音色切换”声部。

③考生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不得穿演出服,不得穿高跟鞋。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流行音乐系流行演唱按不高于流行演唱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流行音乐系各乐器按不高于各乐器招生计划数的5倍分别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

■分值比例:

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演唱(奏)成绩。

舞蹈系

●招考方向:中国舞【浙江省外考生适用】

▲专业初试

⑴表演已网报的初试舞蹈作品一个,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⑵软开度及技术技巧组合须包括以下规定动作:

①前腿、旁腿、后腿、腰、横叉。

②控制、跳、转、翻。软开度及技术技巧组合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注:

①须使用报名时选择的舞种进行作品表演。

②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不得着裙装,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

③作品表演须身着练功服参加考试;软开度及技术技巧组合女生身着芭蕾舞练功服,男生上身着紧身短袖,下身着练功裤参加考试。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舞蹈系中国舞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

■分值比例:

初试成绩(满分100分)=作品表演 60%+软开度及技术技巧组合40%

●招考方向:芭蕾舞【浙江省外考生适用】

▲专业初试

⑴表演已网报的初试古典芭蕾舞变奏一个;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⑵表演已网报的初试现代芭蕾独舞一个;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注:

①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

②考生须按照芭蕾舞专业要求准备发型和服饰,女生可穿芭蕾短纱裙,须穿脚尖鞋表演,男生须穿白色或肉色软鞋。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舞蹈系芭蕾舞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

■分值比例:

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古典芭蕾舞变奏60%+现代芭蕾舞40%

●招考方向:

舞蹈学(师范)

▲专业初试表演已网报的初试舞蹈作品一个;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注:

①须使用报名时选择的舞种进行作品表演。

②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不得着裙装,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

③作品表演须身着练功服参加考试。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舞蹈系舞蹈学(师范)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

■分值比例:

初试成绩(满分100分)=作品表演成绩

●招考方向:舞蹈编导

▲专业初试

⑴表演已网报的初试自编舞蹈作品一个(考生自己编创的舞蹈作品);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⑵软开度及技巧组合须包括以下规定动作:

①前腿、旁腿、后腿、腰、横叉。

②控制、跳、转、翻。软开度及技巧组合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注:

①须使用报名时选择的舞种进行作品表演。

②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不得着裙装,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

③自编作品表演须身着练功服参加考试;软开度及技巧组合女生身着芭蕾舞练功服,男生上身着紧身短袖,下身着练功裤参加考试。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舞蹈系舞蹈编导招生计划数的5倍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

■分值比例:

初试成绩(满分100分)=作品表演 70%+软开度及技巧组合30%

戏剧系

●招考方向:音乐剧

▲专业初试

⑴演唱已网报的初试音乐剧唱段作品一首,须清唱;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⑵表演已网报的初试朗诵作品一个,要求背诵;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注:

①音乐剧唱段须用原调演唱,外文音乐剧歌曲须用原文演唱;音乐剧唱段不得使用话筒等美化声音的一切设备或软件,须清唱(如要以放伴奏的形式进行录制,必须利用耳机监听伴奏,不得外放出伴奏的声音)。

②考生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不得穿演出服,不得穿高跟鞋。

★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戏剧系音乐剧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

■分值比例

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声乐演唱60%+朗诵40%。

八、其他事宜:

1.学院将为考生做好服务,对农村和偏远地区、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前向我院提出申请,学院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提供免费视频作品录制服务,不让报考我院的任何一名考生失去艺考机会。

2.除本通知规定的调整内容外,其他考试相关要求仍以我院2020年1月2日发布的《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规定为准。

3.预计于五月中下旬公布表演类专业初试成绩及初试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在浙江音乐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zs.zjcm.edu.cn)查看初试成绩。

4.各专业高考后到校现场考试的相关通知将在浙江音乐学院官网或官微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浙江音乐学院官网地址:http://www.zjcm.edu.cn。

九、联系方式:

1.招生办咨询电话:0571-89808080;邮箱:zs@zjcm.edu.cn;(注:周一至周五8:30—16:30接受电话咨询)

2.举报电话:0571-89808200;举报邮箱:jbx@zjcm.edu.cn。

3.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zjcm.edu.cn。

4.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招生

5.邮政编码:310024

附录:《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校考(初试)视频制作操作说明》

浙江音乐学院

2020年4月

关于调整2020年浙江音乐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校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调整2020年浙江音乐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校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调整2020年浙江音乐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校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调整2020年浙江音乐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校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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