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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津音乐学院舞蹈高考录取政策

发布时间:2015-04-01 13:17 浏览:36 作者:舞研艺考

摘要:下面是2015天津音乐学院舞蹈高考优录政策,帮助2015天津音乐学院舞蹈高考同学了解舞蹈高考优录政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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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津音乐学院舞蹈高考录取政策

 根据《2015年天津音乐学院舞蹈高考招生简章》得知,2015天津音乐学院舞蹈高考录取政策如下:

  录取

  经政审体检合格,艺术管理、艺术史论与批评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750分满分)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文科、理科)。其他各专业在文化课成绩(750分满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江苏、新疆、上海等特殊省市高考总成绩折合为750分计算。

  被录取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十五天不报到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作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

  考试项目

  (一)专业考试:专业考试项目包括专业初试、专业复试、专业面试。

  (二)文化课考试:

  1.本院于2015年3月13日网上公布参加文化课考试学生名单。3月20日寄发文化课准考通知单(统一挂号信邮寄)。

  2.考生专业合格后,需按照当地高招部门的要求,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考试。

  政审、体检

  普通本科生的政审、体检均由考生户口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天津市的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专业体检由我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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