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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音乐学院舞蹈类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1-27 09:48 浏览:541 作者:舞研艺考

摘要:舞研艺考第一时间公布2015年天津音乐学院舞蹈类招生简章,敬请关注或或咨询400-688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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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天津音乐学院舞蹈类招生简章已公布,以下是2015年天津音乐学院舞蹈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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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音乐学院舞蹈类招生简章

  2015年天津音乐学院舞蹈类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舞蹈、戏剧影视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学制
系别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 拟录
计划
学制
舞蹈系 130204 舞蹈表演 85 4年
130205 舞蹈学 5
130206 舞蹈编导 10

  三、学历层次

  本科。

  四、招生地区

  面向全国招生。

  五、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报考: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并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高、中等教育在校生;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六、报考时间、地点

  1.报名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南院(地址:河东区十四经路与八纬路交口)。

  2.报名范围:全国考生。

  3.网上报名:2015年1月27日8时— 29日17时

  4.现场确认:2015年3月1日— 2日

  5.考试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南院、北院)

  6.考试时间:2015年3月3日— 8日

  ⑴初试:

  音乐学系、作曲系:2015年3月3日;3月4日 下午4:00公布参加复试名单;

  其他系:2015年3月3日— 5日;3月6日 下午4:00公布参加复试名单。

  ⑵复试:

  音乐学系、作曲系:2015年3月5日— 6日;

  其他系:2015年3月7日— 8日。

  ⑶ 2015年3月13日 网上公布参加文化课考试名单。

  七、报名要求

  1.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并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函报。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日期内自行登录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http://zs.tjcm.edu.cn/)。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2)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提交相关档案材料,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4)如有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学院统一安排在3月2日进行补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5)网上报名要求上传红色背景正面免冠半身照片,请考生不要上传个人艺术照片或生活照片。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2)考生须在户口所在省(市)高招办办理艺术类高考报名手续,持艺术类高考准考证或学校介绍信(含14位高考报名号)报名确认,并提交准考证复印件或介绍信原件;

  (3)如身份证遗失,需带本人户口页原件报名确认并提交复印件。

  4.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30元,考试费30元/门。复试加收费用,标准同初试。

  5.报名考试费和报名手续等一概不退。

  八、兼报

  各专业或专业方向之间不允许兼报,每位考生只填报一个志愿。

  九、专业考试内容

  .1、舞蹈编导

  ⑴初试:①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②模仿能力测试;③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U盘,mp3格式,或适合电脑播放的电子音频文件,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⑵复试:①舞蹈成品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②编舞能力测试(内容由主考老师指定,以抽签方式进行);③舞蹈、音乐常识(口试内容由考生抽签)。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

  2、.舞蹈表演

  ⑴初试:①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②模仿能力测试;③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U盘,mp3格式,或适合电脑播放的电子音频文件,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⑵复试:①舞蹈成品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②即兴舞蹈;③舞蹈常识、舞蹈动作要领的教学过程简明讲述(口试内容由考生抽签)。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2cm以上、男生172cm以上。

  3、.舞蹈学

  ⑴初试:①基本功测试;②模仿能力测试;③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U盘,mp3格式,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⑵复试:①笔试:舞蹈基础知识;②笔试:舞蹈作品分析写作。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

  ⑷参考书目:《舞蹈知识手册》,上海音乐出版社,隆荫培、徐尔充、欧建平著;《中国舞蹈发展史》,上海音乐出版社,王克芬著;《世界舞蹈剪影》,人民邮电出版社,欧建平著;《中国古代舞蹈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袁禾著;《外国舞蹈史及作品欣赏》,高等教育出版社,欧建平著。

  十、考试项目

  (一)专业考试:专业考试项目包括专业初试、专业复试、专业面试。

  (二)文化课考试:

  1.本院于2015年3月13日网上公布参加文化课考试学生名单。3月20日寄发文化课准考通知单(统一挂号信邮寄)。

  2.考生专业合格后,需按照当地高招部门的要求,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考试。

  十一、政审、体检

  普通本科生的政审、体检均由考生户口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天津市的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专业体检由我院安排。

  十二、录取

  经政审体检合格,艺术管理、艺术史论与批评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750分满分)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不分文科、理科)。其他各专业在文化课成绩(750分满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江苏、新疆、上海等特殊省市高考总成绩折合为750分计算。

  被录取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十五天不报到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作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

  十三、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者,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四、待遇

  1.新生一律缴费上学,学费标准:艺术与科技专业12000元/学年,其他专业15000元/学年。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奖励。

  2.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外省市及郊县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

  3.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均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4.毕业后的就业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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