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已公布,请各位考生查看。舞研艺考将持续更新,了解更多敬请关注微信账号:舞研艺考官微,或电话咨询400-6789-850。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音乐、舞蹈、戏剧影视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学制
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招考方向) | 拟录 | 学制 | |
计划 | |||||
音乐学系 | 130202 |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 | 20 | 5年 | |
音乐教育系 | 130202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86 | ||
艺术管理系 | 130202 | 音乐学(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 | 90 | 4年 | |
音乐学(音乐批评) | 5 |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 13 | |||
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 | 2 | 5年 | ||
130509T | 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 | 8 | |||
艺术与科技(音乐录音) | 2 | ||||
声乐系 | 130201 | 音乐表演(美声) | 60 | 4年 | |
民族声乐系 | 130201 | 音乐表演(民族声乐) | 30 | ||
音乐表演(笛子) | 8 | ||||
音乐表演(笙) | 4 | ||||
音乐表演(唢呐) | 4 | ||||
音乐表演(二胡) | 18 | ||||
音乐表演(板胡) | 3 | ||||
音乐表演(民乐大提琴) | 3 | ||||
音乐表演(民乐低音提琴) | 2 | ||||
民乐系 | 130201 | 音乐表演(琵琶) | 8 | 4年 | |
音乐表演(三弦) | 2 | ||||
音乐表演(扬琴) | 4 | ||||
音乐表演(古筝) | 4 | ||||
音乐表演(古琴) | 3 | ||||
音乐表演(阮) | 4 | ||||
音乐表演(柳琴) | 2 | ||||
音乐表演(民族打击乐) | 4 | ||||
音乐表演(管子) | 1 | ||||
音乐表演(小提琴) | 22 | ||||
管弦系 | 130201 | 音乐表演(中提琴) | 6 | 4年 | |
音乐表演(管弦大提琴) | 10 | ||||
音乐表演(管弦低音提琴) | 3 | ||||
| 音乐表演(竖琴) | 2 | |||
音乐表演(长笛) | 3 | ||||
音乐表演(单簧管) | 3 | ||||
音乐表演(双簧管) | 3 | ||||
音乐表演(大管) | 3 | ||||
管弦系 | 130201 | 音乐表演(小号) | 3 | 4年 | |
音乐表演(长号) | 3 | ||||
音乐表演(圆号) | 3 | ||||
音乐表演(大号) | 1 | ||||
音乐表演(西洋打击乐) | 3 | ||||
音乐表演(管弦萨克斯管) | 3 | ||||
钢琴系 | 130201 | 音乐表演(钢琴) | 35 | 4年 | |
手风琴键盘系 | 130201 | 音乐表演(手风琴) | 19 | 4年 | |
音乐表演(双排键电子琴) | 5 | ||||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 | 20 | ||||
音乐表演(爵士鼓) | 4 | ||||
音乐表演(古典吉他) | 3 | ||||
音乐表演(电吉他) | 4 | ||||
现代音乐系 | 130201 | 音乐表演(电贝司) | 2 | 4年 | |
音乐表演(现代键盘) | 4 | ||||
音乐表演(电子手风琴) | 2 | ||||
音乐表演(现代萨克斯管) | 5 | ||||
音乐表演(爵士小号) | 1 | ||||
音乐表演(爵士长号) | 1 | ||||
戏剧影视系 | 130301 | 表演 | 46 | 4年 | |
13030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10 | |||
130204 | 舞蹈表演 | 60 | |||
舞蹈系 | 130206 | 舞蹈编导 | 14 | 4年 | |
130205 | 舞蹈学 | 6 |
三、学历层次本科。
四、招生地区面向全国招生。
五、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报考: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高、中等教育在校生;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人员。
六、报考时间、地点
1.报名范围:全国考生。
2.网上报名时间:2019 年 2 月 13 日 9 时— 16 日 17 时。
3.现场确认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南院(地址:河东区十四经路与八纬路交口)。
4.现场确认时间:2019 年 2 月 17 日 — 18 日,上午 9:00 —下午 17:00。
5.考试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南院、北院)。
6.考试时间:2019 年 2 月 20 日 — 28 日。
⑴初试:
音乐学系、作曲系:2 月 20 日;2 月 21 日下午 4:00 网上查询进入复试结果;
其他系:2 月 20 日 — 23 日;2 月 25 日下午 4:00 网上查询进入复试结果。
⑵复试:
音乐学系、作曲系:2 月 22 日 — 23 日;
其他系:2 月 26 日 — 28 日。
⑶ 2019 年 3 月 18 日 网上公布参加文化课考试名单。
⑷艺术管理系只进行专业一试,参加文化课考试名单统一在 3 月 18 日网上公布。
七、报名要求
1.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并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收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须按照本省要求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省统考或联考未涉及专业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我院。有关省级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高考报名地省级高招办。
3.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日期内自行登录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www.tjcm.edu.cn/zsxx/bkzs.htm)。
(2)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提交相关档案材料,领取准考证。
(4)网上报名要求上传红色或蓝色背景正面免冠半身照片,考生不要上传个人艺术照片或生活照片。
4.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信息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如身份证遗失,需带本人户口页原件报名确认并提交复印件;
(3)考生须在户口所在省(市)高招办办理艺术类高考报名手续,持艺术类高考报考证及省级统考合格证明材料报名确认,并提交报考证及省级统考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 30 元,考试费 30 元/门。复试加收费用,标准同初试。
6.初、复试缴费方式均为网上支付,详情参见报名系统内提示。
7.报名考试费和报名手续等一概不退。
8.初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可上网查询进入复试的结果,并网上缴纳复试费。
八、兼报
舞蹈系考生初试时可在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三个专业中任选两个专业,但复试时只能在初试合格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参加考试。其他系各专业或招考方向之间不允许兼报,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九、舞蹈专业考试内容
舞蹈表演
⑴初试:①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②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 U 盘,mp3 格式,或
适合电脑播放的电子音频文件,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⑵复试:①舞蹈成品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②技术技巧组合(时间不超过一分半钟);③即兴舞蹈。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 162cm 以上、男生 172cm 以上。
舞蹈编导
⑴初试:①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②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 U 盘,mp3 格式,或适合电脑播放的电子音频文件,时间不超过二分钟);③音乐即兴编舞。
⑵复试:①舞蹈成品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②技术技巧组合(时
间不超过一分半钟);③命题编舞。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 160cm 以上、男生 170cm 以上。
舞蹈学
⑴初试:①笔试:舞蹈基础知识。
⑵复试:①笔试:舞蹈作品分析写作;②基本功测试;③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 U 盘,mp3 格式,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 160cm 以上、男生 170cm 以上。
⑷参考书目:《舞蹈知识手册》,上海音乐出版社,隆荫培、徐尔充、欧建平著;《中国
舞蹈发展史》,上海音乐出版社,王克芬著;《世界舞蹈剪影》,人民邮电出版社,欧建平著;《中国古代舞蹈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袁禾著;《外国舞蹈史及作品欣赏》,高等教育出版社,欧建平著。
十、考试项目
(一)专业考试:专业考试项目包括专业初试、专业复试、专业面试。初试缺考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复试;有缺考科目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均视为无效。
(二)文化课考试:
1.本院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网上公布参加文化课考试学生名单。3 月 29 日开始寄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统一挂号信邮寄)。
2.考生专业合格后,须按照当地高招部门的要求,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考试。
十一、政审、体检
普通本科生的政审、体检均由考生户口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天津市的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专业体检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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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安排。
十二、录取
1.经政审体检合格,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理论、音乐教育、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和音乐批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750 分满分)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经政审体检合格,除音乐学外其他专业在文化课成绩(750 分满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各招考方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 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科、理科。江苏、新疆、上海等特殊省市高考总成绩折合为
750 分计算。
4.凡获得我校《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的专业合格考生,须确认已按照本省要求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以免影响录取。
5.被录取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十五天不报到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作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
十三、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者,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四、待遇
1.新生一律缴费上学,学费标准:艺术与科技专业 12000 元/学年,其他专业 15000 元/学年。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奖励。
2.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外省市及郊县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
3.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均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4.毕业后的就业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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