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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音乐学院省内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四川省考生适用)

发布时间:2018-11-17 10:15 浏览:21885 作者:舞研艺考

摘要:2019年四川音乐学院省内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四川省考生适用)已发布,舞研艺考将持续更新,了解更多敬请关注微信账号:舞研艺考官微,或电话咨询400-6789-850。

2019年四川音乐学院省内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四川省考生适用)

一、学院概况

四川音乐学院,其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 经历了“四川省立音乐实验学校”、“四川省立技艺专科学校”、“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成都艺术专科学校”、“西南音乐专科学校”等时期后,195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学校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下设30个教学部门、18个研究中心。举办有包括附中、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层次的教育,在校生规模16000余人,在职教职工2000余人,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

(一)学院环境优美、场馆设施齐全

锦江春色来天地、古蜀风韵在新都。学校坐落在素有天府之国美誉的四川成都。成都将按照习总书记来川系列讲话精神,建设成具有生态价值的公园城市,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求学、宜创业、宜发展、宜居住,是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川音是一所能够成就你艺术梦想的高等学府,成都城市音乐厅亦是你展示艺术风采的优质平台。锦江校区坐落于成都市中心武侯区锦江河畔,占地面积120余亩;新都校区位于古蜀发源地之一的成都市新都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学校有各类音乐厅、排练厅、演奏厅数十个,有标准化现代化的体育场、游泳场,能够满足师生教学和锻炼需求。图书馆占地17179㎡,各类藏书(含纸质、电子、音像等)155万册(件),是国内艺术院校图书馆中建筑面积最大、藏书量最多的图书馆之一。校史陈列馆、西南少数民族乐器陈列馆藏品丰富、特色明显。学校还与省内三所高校共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成为素质提升、文化兴川的重要力量。

(二)坚定办学定位、着力人才培养

学校办学定位为:建设以音乐专业教育为主体,美术、舞蹈、戏剧、影视、传媒艺术、艺术学理论等专业教育综合协调发展的专业艺术院校;建立应用型与教学研究型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以本科教育为主、拓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强化传统和优势学科,打造和优化重点学科,积极拓展新兴和交叉学科;着力培养专业知识扎实、专业技能熟练、创新意识浓厚、综合素养较高、适应社会发展的合格艺术人才。学校拥有编制齐备,在省内外有广泛影响,全国音乐院校中唯一的职业化运营的“川音交响乐团”、“川音民族管弦乐团”、“川音合唱团”。此外还有为学生提供艺术实践的“川音学生管弦乐团”、“川音附中学生乐团”。

(三)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完善各层次教育

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积极发展各层次教育。目前学校本科层次有艺术学、管理学、工学三个学科门类,8个专业类、30个本科专业。学校于1986年取得音乐类文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现已具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于2005年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批准的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予权;于2014年获得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于2009年起和四川大学联合培养音乐传播学博士生,2013年成功获批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校从2003年开始招收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

(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特色显著

学校在2008年的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彰显办学实力。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省级特色专业为:音乐学、工业设计、绘画、舞蹈学。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为:作曲系作曲主科教研室、钢琴系钢琴主科教研室、管弦系弦乐教研室、声乐系美声教研室、手风琴电子键盘系手风琴教学团队。省级重点学科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钢琴、美术。

(五)师资力量雄厚、专家德艺双馨

学校现有副高级以上专家、教授352人,其中:二级教授1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人,部优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3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5人,四川省教学名师3人。学校还有一大批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并取得丰硕成果的专家教授组成的教学团队。老一辈音乐教育家常苏民、羊路由、刘文晋、郎毓秀等一大批专家、学者早已蜚声海内外。

(六)科研硕果累累、比赛捷报频传

学校有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国家发明奖 1 项,省教学成果奖 25 项,省哲学社会科学奖 26 项,“中国音乐金钟奖”33项,德国工业设计“红点奖”5项,发明专利31项。近五年来,学校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和评奖中获得国际奖项470余项、国内奖项1500余项,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授予的奖项85项。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9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29项。出版各类著作167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500多篇。学校还拥有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数字媒体艺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社科联批准成立的四川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西南音乐研究中心”以及四川省文联批准成立的“四川省音乐文学学会”和“四川省数字媒体艺术协会”。学报《音乐探索》入选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

(七)国际国内竞风采、川音校友谱新篇

经过近八十年的办学发展和几代“川音人”的共同努力,学校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艺术专业人才。涌现了作曲家高为杰、何训田、贾达群,歌唱家范竞马、赵登峰、霍勇,表演艺术家刘晓庆,钢琴教育家但昭义、钢琴演奏家李云迪、陈萨,小提琴演奏家宁峰、文薇等一批杰出校友,在国际国内享有很高声誉。近年来,学校还培养了李宇春、何洁、谭维维、王铮亮等一批新星,活跃在国内各类舞台上,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学校以建设一流艺术院校为己任,以培养一流艺术人才为目标,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团结奋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增强办学实力为目标,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办好人民满意的艺术教育谱写新的篇章。

二、培养目标

培养政治合格、德艺双馨、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三、招生专业

(一)本科层次

(1)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各专业

教学单位专业招考方向学费(元/年)学制就读地点
音乐教育学院音乐表演音乐舞蹈12000四年锦江校区(成都市新生路6号)
舞蹈学院舞蹈学
12000四年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

四、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文化考试报名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二)专业考试报名办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要求

2.音乐类专业

(1)凡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的四川考生须于2018年11月1日9:00起至4日17:00止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9年1月2日至21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2)考生于2019年1月4日16:30-18:00熟悉除“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外其他笔试科目考场位置及应急疏散通道。1月5日16:30-18:00熟悉“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笔试考场考点位置, 1月5日至6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1月8日至21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

(3)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复试,一次完成。除钢琴、电子钢琴、竖琴、双排键电子琴、定音鼓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实行分组定时按顺序进行,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上已排定了考生所参加的各个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点名时间和顺序,凡不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点名时间和顺序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各专业笔试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以《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

(4)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考生采用机读卡答题;《中外音乐常识》和《艺术理论常识》科目中的客观题部分要求考生在机读卡上答题(考生自备2B铅笔,请在正规文具商店购买)。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练耳及乐理”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5)专业考试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成都市新生路6号)。

3.戏剧与影视类和舞蹈类专业

(1)凡报考我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须于2018年11月1日9:00起至4日17:00止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8年11月29日至12月14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2)2018年12月4日至14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编导类专业的考生于2018年12月8日10:00至12:00熟悉笔试科目考场所在教学楼的位置及应急疏散通道,14:30至16:00进行笔试科目考试(笔试科目的考试地点等安排以《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

(3)专业考试地点:成都理工大学艺术大楼(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1号)。

温馨提示:未办理艺术类文化考试、专业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各专业报名考试及录取。

六、专业考试

各专业(考试类型)考试科目、范围及分值:

(一)音乐类专业

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

②声乐演唱5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考场配备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亦可清唱];

③钢琴演奏5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④舞蹈综合素质30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软开度、弹跳测试)。

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范围(注:视唱占20%、练耳占65%、乐理占15%):

(1) 视唱:调号范围在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采用首调唱名法、固定唱名法均可。

(2) 练耳:①音组:2至5个音;②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④节拍、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调号范围在两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3) 乐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音乐类各专业(考试类型1-17):总分满分均为400分。其中“艺术史论”、“录音艺术”、“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和“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考试类型1-6)专业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此外,其它各专业(考试类型7-17)的“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范围(注:视唱占20%、练耳占65%、乐理占15%):

(1) 视唱:调号范围在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采用首调唱名法、固定唱名法均可。

(2) 练耳:①音组:2至5个音;②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④节拍、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调号范围在两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3) 乐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音乐类各专业(考试类型1-17):总分满分均为400分。其中“艺术史论”、“录音艺术”、“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和“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考试类型1-6)专业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此外,其它各专业(考试类型7-17)的“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二)戏剧与影视类和舞蹈类专业

21.舞蹈学专业:

①面试[A.目测外形;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

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B.旋转;C.弹跳;D.技巧展示);

③艺术素质(A.摹仿;B.即兴表演);

④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限单曲CD)]。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七、文化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八、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九、录取规则

1.普通本科专业(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

①艺术史论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四川省最低录取控制线上20分。

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③本科层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和专科层次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影视动画、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设计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我院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①本科层次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专科层次影视编导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

③本科层次艺术史论、舞蹈学、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和专科层次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影视动画、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设计各专业依次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外语的高低排序录取。

4.我院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

十、注意事项

(一)部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新生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三)我院招收港澳台学生和境外学生(留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木笛专业的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免费下载相关谱例。(网址:http://zsw.sccm.cn)

(五)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至4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六)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八)四川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音乐类专业考生领取成绩通知单时间:2019年2月19日后;其它各类专业考生领取成绩通知单时间:2019年1月14日后)。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规定的时间内(音乐类专业考生查分登记时间:2019年2月21日9:00起至22日17:00止;其它各类专业考生查分登记时间:2019年1月16日9:00起至17日17:00止),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各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九)本简章供四川考生专用,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0021

电 话:(028)85430270(咨询电话) 85430284(传真电话)

招生网址:http://zsw.scc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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