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舞研艺考第一时间公布2016年沈阳音乐学院舞蹈类招生简章,敬请关注或或咨询400-6886-850。
2016年沈阳音乐学院舞蹈类招生简章已公布,以下是2016年沈阳音乐学院舞蹈类招生简章。
【2016沈阳音乐学院舞蹈类校考,内部招生信息、报考要求、考试内容、考试要求、考试流程及备考方案,在线咨询获取,或电话咨询400-6886-850】
【沈阳音乐学院舞蹈类高考考前集训,北舞民大名师全日制1对1集训】
一、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身体健康;
(4)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执行。
2.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范围
2016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面向全国招生。
注: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 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同时,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与地点办 理相关专业报名手续及参加专业考试。
(三)考点设置
2016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考点设在校本部(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注:校本部(含舞蹈学院)、艺术学院、大连分院各教学单位所有招生专业考试均在沈
阳音乐学院校本部进行。
(四)报名方式
参加 2016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使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 报名系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及缴费。
(五)网上报名
1.我院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6 年 2 月 1 日
截止时间:艺术学院 2 月 21 日
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大连分院 2 月 25 日
2.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ycm.com.cn/info.aspx?DWid=66 3.考生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
填、错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网上报名要求上传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切勿上传个人艺术照片或生活照片;
5.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所报信息。
(六)兼 报
1.考生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不同校区、不同专业(招考方向)或专门化,但同一校区内最多可报考两个专业(招考方向)或专门化;
2.兼报者如在同一校区所报两个专业(招考方向)或专门化初试均合格,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参加复试。
(七)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及考试时间
1.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安排
(1)艺术学院所有专业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16年 2 月 20 日-21 日
(2)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大连分院所有专业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16 年 2 月 24 日-25 日 受理时间统一为: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0-16:00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地点: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音乐厅 2.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2)须持艺术类高考准考证(含 14 位高考报名号)报名确认,并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3)如身份证遗失,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报名确认并提交复印件;
(4)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放的 2016 年含 14 位高考报名号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5)不发放纸质合格证省份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 2016 年统考(联考)合格的成绩单或 证明材料;
(6)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联考)未涉及我院的专业(招考方向)及专门化,且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做要求的,只需提供本栏 1-3 项材料。
3.考试时间
(1)艺术学院
初试时间:2016 年 2 月 24 日--25 日 办理复试手续时间:2016 年 2 月 26 日 复试时间:2016 年 2 月 27 日--28 日
(2)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大连分院初试时间:2016 年 2 月 29 日--3 月 1 日
办理复试手续时间:2016 年 3 月 2 日 复试时间:2016 年 3 月 3 日--4 日 4.考试地点
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含舞蹈学院)、艺术学院、大连分院各招生专业考试均在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进行。
校本部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八)报名费用
初试费 100 元,复试费 100 元;兼报收费标准相同。
(九)校考与统考(联考)
1.报考我院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专业的辽宁省考生只参加辽宁省统考,无需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我院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录取;其他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2.考生报考我院须确认本人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统考(联考)的要求,并获得与报考我院专业对应的统考(联考)合格证;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统考(联考)规定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联考)未涉及我院的专业(招考方向)及专门化,且生源所在省份未做要求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4.报考我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均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 美术类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本科最低合格要求),方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二、考试须知
(一)专业考试
1.初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参加所报考专业初试。初试合格名单在沈阳音乐学院
本科招生网和校本部公告栏中发布; 2.复试:专业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专业复试手续、交纳复试费用后,方可参加所报考
专业复试及专业基础课考试。复试成绩统一于 2016 年 4 月中旬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 上发布。
(二)专业基础课考试要求
三、录取原则
(一)身体健康。其他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
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所有专业文理兼招,按各专业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专业最终成绩排名末位的同分者:音乐类专业依次按听音笔试、基本乐理、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专业类别按文化课总分排序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四)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录取。
(五)专业成绩计算:
1.音乐与舞蹈学类
(1)音乐表演(除指挥招考方向外)、音乐学(四年制):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专业最终成绩(基本乐理、听音笔试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2)音乐学(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制与五年制)、音乐表演(指挥招 考方向):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基本乐理、听 音笔试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其专业最终成绩;
2.戏剧与影视学类
(1)表演(辽宁省外考生):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其专业最终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辽宁省外考生):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其专业最终成绩;
(3)录音艺术: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其专业最终成绩(基本乐理、听音笔试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2016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本部)
填报高考志愿 对应的专业名称 |
招考方向 |
教学单位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就读 地 |
舞蹈表演 130204 |
芭蕾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 |
舞蹈学院 | 四年 | 14000 | 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9号 |
舞蹈学 130205 |
|||||
舞蹈编导 130206 |
专业考试要求(校本部)
(一)芭蕾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
初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技巧;3.自选舞蹈作品表演。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舞蹈作品表演;3.即兴表演(规定音乐);4.教学能
力测试(自选动作讲解);5.视唱(简谱);6.口试(舞蹈常识)。
(二)国际标准舞表演
初试:1.自选拉丁舞或摩登舞套路表演(无须舞伴独立完成或自行结伴合作完成);2. 舞蹈基本功测试;3.技巧(十种舞自选动作,无须舞伴独立完成或自行结伴合作完成)。
复试:1.自选拉丁舞或摩登舞套路表演(无须舞伴独立完成或自行结伴合作完成);2. 即兴表演(规定音乐); 3.教学能力测试(十种舞自选动作讲解,无须舞伴独立完成或自行 结伴合作完成);4.视唱(简谱)5.口试(舞蹈常识)。
(三)舞蹈学
初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教学能力测试(自选动作);3.自选舞蹈作品表演。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舞蹈作品表演;3.即兴表演(规定音乐);4.教学能
力测试(自选动作讲解);5.视唱(简谱);6.口试(舞蹈常识)。
(四)舞蹈编导
初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舞蹈作品表演;3.编舞能力测试(规定动作)。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即兴表演(规定音乐);3.编舞能力测试(规定音乐);4.
视唱(简谱);5.口试(舞蹈常识)。
2016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艺术学院)
填报高考志愿 对应的专业名称 |
招考方向 |
教学单位 |
学制 |
学费 |
就读 地点 |
舞蹈学 130205 |
舞蹈教育系 |
四年 | 14000 | 沈阳市浑南区文汇街18号 |
专业考试要求(艺术学院)
舞蹈学
初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教学能力测试(自选动作);3.自选舞蹈作品表演。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舞蹈作品表演;3.即兴表演(规定音乐);4.教学能
力测试(自选动作讲解);5.视唱(简谱);6.口试(舞蹈常识)。
2016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大连分院)
填报高考志愿 对应的专业名称 |
招考方向 |
教学单位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就读 地点 |
舞蹈表演 130204 |
中国古典舞表演 |
舞蹈系 | 四年 | 14000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金石路33号 |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 | |||||
舞蹈学 130205 |
大连分院各专业考试要求均与校本部各专业考试要求 一致
交通指引:
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沈阳站:乘坐环路、225、502 路到展览馆下车,南走 500 米。 沈阳北站:乘坐 244 路到展览馆下车,南走 500 米。
桃仙机场:乘坐机场巴士 1 线到展览馆下车,西走 500 米。公交线路:环路、117、135、152、169、214、222、225、238、239、 244、265、272、282、502。
地铁线路:乘坐地铁二号线到工业展览馆站下车,南走 500 米。
有轨电车:从桃仙机场乘坐有轨电车 2 号线到白塔河路站下车,步行
600 米换乘地铁 2 号线到工业展览馆站下车,南走 500 米。
一、校本部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邮政编码:110818
电 话:(024)23894405 传 真:(024)23894467
网 址:http://www.sycm.com.cn
二、舞蹈学院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 9 号 邮政编码:110169
电 话:(024)23790631 传 真:(024)23790279
三、艺术学院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文汇街 18 号 邮 编:110168
电 话:(024)62338001 传 真:(024)62339320
四、大连分院
地 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路 33 号 邮政编码:116650
电 话:(0411)87915793 传 真:(0411)87915793
本简章未尽事宜,请登录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 网址:http://www.sycm.com.cn/info.aspx?DWid=66
敬告考生:我院从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所有招考相关信息及本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均由沈阳音乐学院招生 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简章内容为舞研艺考整理发布,如有疑问请到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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