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舞研艺考第一时间公布2016年辽宁科技大学舞蹈类录取原则,敬请关注或咨询400-688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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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舞蹈表演艺术专业的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30%+专业课成绩×70%计算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在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折算后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高的考生;在折算后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分数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照顾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艺术理专业依次比较数学、综合、外语;艺术文专业依次比较语文、综合、外语。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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