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吉林体育学院关于艺术类表演专业校考工作方案,了解更多敬请关注舞研官方微信【舞研艺考总部】或电话咨询400-6789-850。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吉林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处已于1月28日发布《关于推迟2020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校考时间的通知》,推迟了艺术类招生考试时间。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考生流动,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2020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校考采用远程录制视频方式进行,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试方式
吉林、山东、湖北、陕西、江苏、宁夏、内蒙古七省(自治区)已报考我校2020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校考考生,采用远程录制视频方式进行。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微信扫描二维码后登陆考试系统,完成网上在线实时提交录制视频,APP接管手机摄像头,视频直播模式发回服务器集群,考生无法使用美颜、剪辑、非特定时间上传。具体操作请考生在附件中查询考试须知。
二、考试时间
(一)提交《考生诚信承诺书》
4月11日8:00至14日24:00考生提交《吉林体育学院艺术类表演专业考生诚信承诺书》。
(二)线上考试提交视频时间
4月15日8:00至4月17日24:00考生微信扫码通过考务远程考试系统后,线上远程录制视频进行上传。
(三)成绩查询时间
4月24日前后公布考试成绩,进行7天成绩公示,考生可登陆我校官网招生工作进行查询。
三、考试内容
(一)基本形态(身体形态、比例、气质及形象)
根据专业素质和才艺展示提交的视频进行综合打分。
(二)专业素质
1.劈叉
测量操作时,地面先画一条直线,再做柔韧考试动作,考生身体垂直“⊥”于地面,上身直立,挺胸抬头目视摄像镜头进行人脸识别3秒后,两腿前后分开成一条直线(与地面画的直线垂直),上体直立,髋部摆正与两腿垂直,臀部压紧地面。录制视频辅助家长对考生进行360度环绕录像,再由另一位辅助家长拿测量尺进行测量,用直尺或皮尺(卷尺)进行测量,测量大腿根与地面的距离为测试结果,左、右腿纵叉各测量一次。
注:摄像头对向测量尺刻度应保持3秒定格,测试结果在视频中要清晰可见。
2.一分钟仰卧起坐
考生辅助家长手拿考试手机对考生首先进行人脸识别后,辅助家长拿手机向后平移,使考生身体全部收录在镜头中,考生侧面对向镜头,使镜头能够准确看到考生身体侧面与地面高度,视频中,考生从第一个动作开始起,按照标准要求计时、计数(仰卧起坐时考生开始平躺在地,压脚辅助者喊“开始”并同时按下另一个手机中的计时器,考生也同时开始做仰卧起坐,一分钟结束后压脚辅助者喊“结束”,考生也同时停止)。
注:考生平躺在体操垫(地面)上,屈膝成90°,可由一人辅助压脚,双手扶于头后,上体抬起,胸部碰到膝关节为一次;计1分钟内完成的次数。视频录制时要进行精准读“开始”和“结束”,便于考试评委评分时准确计时、计数。
3.二十秒俯卧撑
考生辅助家长手拿考试手机对考生首先进行人脸识别后,辅助家长拿手机向后平移,使考生身体全部收录在镜头中,考生侧面对向镜头,使镜头能够准确看到考生身体侧面与地面高度。视频中,考生从开始第一个动作起,按照标准要求计时、计数(辅助者喊“开始”并同时按下另一个手机中的计时器,考生也同时开始做俯卧撑,20秒结束后辅助者喊“结束”,考生也同时停止)。
注:双手支撑地面,身体伸直,两腿并拢,双臂屈伸。俯卧撑要求考生双手指尖朝前支撑地面,肩至脚踝始终成一直线,俯撑至最低点时肩不能高于肘关节,肘关节屈肘达到90度,整个身体保持同起同落,还原时手臂伸直。连续完成20秒累计次数。视频录制时辅助者要进行精准读“开始”和“结束”,便于考试评委评分时准确计时、计数。
(三)才艺展示
开始时考生上身直立,挺胸抬头目视摄像镜头进行人脸识别,同时考生辅助家长手拿考试手机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后,辅助家长拿手机向后平移,使考生才艺展示空间全部收录在镜头中,考生录制才艺展示采用正面录像,保持摄像位置不动,考生根据我校提供的校考伴奏音乐进行相对应时间的才艺展示(才艺展示人脸识别后不允许考生离开显示镜头)。考生根据报考才艺展示选项进行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瑜伽、武术表演、冰上表演,以上自编成套动作在40秒—50秒以内完成才艺展示,太极拳在1分30秒内完成才艺展示。才艺形式要求不限,内容积极,正能量,能够充分展示考生身体能力,技术水平。
注:才艺展示部分考试,请考生提前自备学校提供的指定考试配乐(http://www.jlsu.edu.cn/a/xzbm/zsjy/bkzs/20200121/8311.html表演专业考试音乐)及播放音乐的设备。
(四)考试分值
四、考试相关要求
(一)考试录制视频考生必须素颜,穿纯黑色或纯白色训练服,服装、鞋子上不得印(带)有任何标识,身体、头部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品,长发考生须梳马尾辫或丸子头。
(二)考生一旦人脸识别后不允许切换镜头或者离开显示镜头,视频录制结束以后才准予离开显示镜头。
(三)才艺展示部分需要单人完成测试,不许舞伴陪考,技术组合难度不限。
(四)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考生在线与公安部人脸库进行身份核验。一旦发现有替考舞弊行为者,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取消考试资格并上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取消高考资格,记入个人档案)。
五、视频录制提交要求
(一)考试录制视频不允许修饰,不允许在视频中说话,不允许发出有违背考试做标记的嫌疑举动,必须一次性完成该环节考试项目的内容;如中途其它因素干扰导致退出了考试系统,计时也不会停止,所以考生必须尽快重新进入考试系统,系统将会自动退到该环节考试的初始状态。
(二)远程考试将首先提供一道“模拟考试”题,考生需先完成模拟考试,以便确保考生熟悉整个考试流程,并且设备、网络可以稳定运行(模拟考试环节不评分,不计入最终成绩)。
(三)对于网络硬件及环境的推荐建议
1.硬件及软件要求:
设备:手机;系统:ios最新版本或Android7.0以上;RAM内存:ios系统2G以上,Android系统4G以上;摄像头:1200万像素以上。
2.使用后置摄像头,并有专人辅助考生随时检查手机上的预览画面。
3.使用三脚架或人工稳稳拿住手机,确保录制的画面不产生晃动。
4.优先使用4G网络。如当地4G信号不稳定,请使用高速的WIFI网络。
5.视频的码流与观看“高清版”在线电视剧的要求类似,虽然很多WIFI网络可以提供足够的下载带宽,但是无法提供足够的上传带宽。请在做模拟题时确认本人的视频效果。
6.视频右上角会实时显示考生本人的网速及网络条件,如果变差,直播传输视频将中断,考生可在网络好转后重新考试(计时不会停止,考生必须尽快重新进入考试系统,系统将会自动退到该环节考试的初始状态)。
7.选择在较为开阔的场地进行拍摄,保证具备足够的展示空间;选择适宜的光线(光线不宜过强或过弱),确保拍摄的视频作品中能清楚的看到考生专业展示以及本人样貌。
(四)请注意以下时限要求
1.阅读每个考试环节的要求及进行准备的时间(会以倒计时的形式要求考生阅读及准备)。
2.进行视频录制及上传的时间(该时间以视频开始传送及传送结束为基准记录)。
(五)请注意以下重要的纪律要求
1.不允许在视频中提及、出现或着装中出现考生本人的信息。
2.才艺展示部分:考生视频录制均要求以单人形式完成、不得出现双人或多人配合,不得有陪考(辅助拍摄人员除外,辅助人员全程不得出现在视频中)等作弊行为。
3.专业素质(劈叉、仰卧起坐)部分:考试视频中允许有一名辅助家长配合考生,视频录制中只允许出现两人(考生和辅助家长)。
(六)从点击“开始录制”后,考生需要将本人的全部身体一直完整的出现在视频镜头中,考试过程中禁止离开显示镜头。建议在考生考试时,有其他人专门提醒并协助考生随时检查视频中是否离开显示镜头。
(七)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因本人操作失误退出考试,考试仍然在计时,可以直接从微信小程序快速进入。
(八)对于农村贫困地区等不具备智能手机和网络传输条件的考生,考生可在4月14日16:00前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将积极协助联系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提供服务(场地、设备需考生自己协调解决)。考生从附件中下载并填写《吉林体育学院艺术类表演专业考试录制视频困难助考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1094922904@qq.com,联系电话:0431-85267666,qq:1094922904,我校将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跟踪服务。
(九)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不通过时,请考生从附件中下载并填写《吉林体育学院艺术类表演专业考试系统人脸识别未通过进行考试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1094922904@qq.com,并拨打我校招生电话0431-85267666。
六、考生成绩复核方式
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4月24日至4月30日)从附件中下载并填写《吉林体育学院艺术类表演专业校考成绩复查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发送到邮箱1094922904@qq.com,接到申请后学校招生部门会同校内考试评委与仲裁专家一起完成复核,并在一周内通过邮件或电话回复考生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复核存在考试漏评、专业素质测试成绩计算错误等,基本形态、才艺展示部分不重新组织考试评委进行再次评分。
七、入校新生资格复核规定
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进行公安部人脸识别系统核验身份,并参照考试内容标准进行复测。经调查核实、确认有舞弊情况的考生,我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如涉及违法行为,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舞弊考生按退学处理。
八、考试诚信承诺
考生在附件中下载《吉林体育学院艺术类表演专业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签字确认后拍照上传系统。
九、特别声明
我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我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从未开设任何形式的“预科班”“培训班”“保过班”等。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
考生咨询电话:0431-85267666;
纪检监察电话:0431-85267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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