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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0-07-03 10:33 浏览:1229 作者:舞研艺考

摘要: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录取规则,了解更多敬请关注舞研官方微信【舞研艺考总部】或电话咨询400-6789-850。

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北京师范大学,设有两个校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

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第四条 学校办学格局为“一体两翼”,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02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027,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注明培养校区;对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北京师范大学组建由校领导、学部院系相关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构成的招生委员会,承担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和民主监督等职责。

第八条 北京师范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审议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分省份组建招生宣传组,负责学校在该省份的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条 北京师范大学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布局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一条 北京师范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份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政策加分)调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招生项目。

2. 江苏省考生(含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B+。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 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可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4. 对于进档考生,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瀚德实验班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数学,其余各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的排序规则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作为参考。

5. 英语专业要求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如考生所在省份组织英语口试,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国际经济与贸易(瀚德实验班)和法学(瀚德实验班)专业对英语要求较高,建议考生谨慎报考。

6.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 体育教育专业:只招收理科生(文理不分的省份除外,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不限选考科目)。在高考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80%,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100分制)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另,对于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高考成绩和体育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并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8. 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在高考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90%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美术学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9. 获得我校外语类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专业(除美术学)、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和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资格考生的录取,以及定向就业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2020年有关招生简章(办法)和所获得合格资格要求执行。

10. 体检标准按我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制定的《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11. 学制4年,学费:艺术类专业8000-10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6000元/学年;其他专业4800-5400元/学年。联系电话:010-58807962;监督电话:010-58807862。网址:www.bnu.edu.cn。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北京师范大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在学期间,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四条 如国家、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作相应修订。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师范大学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学校的前身是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08年改称京师优级师范学堂,独立设校,1912年改名为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师范大学。1931年、1952年北平女子师范大学、辅仁大学先后并入北京师范大学。

百余年来,北京师范大学始终同中华民族争取独立、自由、民主、富强的进步事业同呼吸、共命运,在“五·四”、“一二·九”等爱国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李大钊、鲁迅、梁启超、钱玄同、吴承仕、黎锦熙、陈垣、范文澜、侯外庐、白寿彝、钟敬文、启功、胡先骕、汪堃仁、周廷儒等为代表,一大批名师先贤在这里弘文励教。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学校秉承“爱国进步、诚信质朴、求真创新、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形成了“治学修身,兼济天下”的育人理念。

“七五”、“八五”期间,北京师范大学被确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九五”期间,又被首批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2002年百年校庆之际,教育部和北京市决定重点共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第九次党代会将北京师范大学列入支持建设的世界一流大学的行列。“十五”期间,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建设计划。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名单,11个学科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北京师范大学占地面积1191亩(海淀校园、西城校园、昌平校园G区),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主要集中地。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0105人、研究生12756人、长期留学生1600余人。现设3个学部、23个学院、2个系、10个研究院(所)。馆藏图书470余万册,电子图书830余万册。

北京师范大学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2002年,北京师范大学成为首批拥有自主设置本科专业审批权的6所高校之一。现有本科专业7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46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5个。5个一级学科、11个二级学科获批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获批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现有5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9个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1个交叉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现有39个学科涵盖10个学科门类,形成了综合性学科布局。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的2016年一级学科评估(第四轮)结果,我校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戏剧与影视学、地理学6个一级学科获评A+,2个一级学科获评A,7个一级学科获评A-,获评A+数量居全国高校第六位。在英国高等教育调查公司(QS)2019年公布的世界大学排行榜中,我校排名第277位,在中国内地高校中排名第10位。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人文社科科研和科技创新的一支重要力量。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2个、国家高端智库(培育)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9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5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7个、教育部区域和国别研究培育基地4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12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北京市新型智库1个。定期出版专业刊物25种。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资源丰富,是国家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现拥有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5个、国家试点学院1个,入选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对外汉语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中国话剧);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个,承担教育部、文化部动漫高端人才联合培养实验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现有校本部教职工3120人,其中专任教师2064人,92%的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16%的专任教师具有海外学历。现有两院院士8人、双聘院士15人,资深教授6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8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9人,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5人,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6人,国家级创新研究群体6个。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等共计82人次。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广泛。学校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500所大学、研究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日本、韩国、瑞士、西班牙、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200余所大学有学生交流项目的合作。学校先后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美国旧金山州立大学、俄克拉荷马大学、加拿大道森学院、丹麦奥尔堡大学、意大利马切拉塔大学、美国威廉玛丽大学、美国塔夫茨大学合作建立了8所孔子学院。接收来自130个国家和地区的长短期留学生4100余人次,学历生占长期留学生的比例约为78.6%。

北京师范大学第十三次党代会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综合性、研究型、教师教育领先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定位,提出了“三步走”的战略构想,明确到本世纪中叶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前列。当前,学校正着力构建“高原支撑、高峰引领”的学科发展体系和以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为两翼的一体化办学格局,不断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各项事业发展。北京师范大学正向着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稳步迈进。

校址及联系方式

1. 校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 19 号,邮政编码:100875

2. 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网 址:http://admission.bnu.edu.cn

3. 艺术与传媒学院

联系电话:010-58809248

网 址:http://www.art.bnu.edu.cn

4. 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7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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