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舞研艺考第一时间公布2015年武汉大学舞蹈特长生招生简章,敬请关注或或咨询400-6886-850。
2015年武汉大学舞蹈特长生招生简章已公布,以下是2015年武汉大学舞蹈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5武汉大学舞蹈特长生,内部招生信息、报考要求、考试内容、考试要求、考试流程及备考方案,在线咨询获取,或电话咨询400-6886-850】
【武汉大学舞蹈特长生考前集训,北舞民大名师全日制1对1集训】
2015年武汉大学舞蹈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推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计划招收西洋乐、民乐、舞蹈、声乐等4个大类共72人(招生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
2.考生须参加“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以下简称北大冬令营)测试,并取得优异成绩;
3.北大冬令营测试项目中未涉及的我校项目,考生须参加“清华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4.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相关规定,并组织艺术特长生资格认证测试,考生还须参加测试并取得相关资格。
三、报名办法
考生须于2015年3月20日16:00前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报名(稍后开通),并于2015年3月25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寄(送)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
2.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证明复印件(或测试成绩查询网页截图打印);
3.近三年参加乐团活动或演出、比赛等相关经历证明;
4.近期立姿全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
所有报名材料均使用A4纸张,经中学盖章后,依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材料按照1—4的顺序排列,不要另制封面)。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或材料未按时寄(送)达者,报名无效。
四、录取办法
1.我校2015年艺术特长生选拔以北大冬令营测试成绩为依据,北大冬令营未涉及的项目以清华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
2.学校在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中,按照同一艺术项目北大/清华测试成绩高低的顺序,择优选拔2015年艺术特长生备选生(以下简称“备选生”)。备选生名单将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3.备选生分A、B两类,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两类备选生人数。A类备选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B类备选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同科类调档线下20分(对于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B类备选生优惠分值按照该省高考满分与7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如录取时生源省份还未公布调档线,则以我校在生源省份公布计划100%比例的投档测算线为准。
4.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备选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审批。经审批合格者成为我校预备艺术特长生(以下简称“预备生”)。教育部及有关省级招办审核不通过或公示不合格的学生将被自动取消艺术特长生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5.成为我校预备生的考生须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中打印《武汉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预备生协议书》,考生及家长签字后,在协议规定时间内寄至武汉大学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
6.若教育部2015年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7.所有预备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
五、录取反馈
预备生须于2015年6月25日9:00-6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反馈高考成绩与志愿。预备生最多可填报武汉大学2015年招生的同科类专业志愿6个,所报的专业应为武汉大学在考生所在省份有招生计划的专业。预备生未按要求反馈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反馈信息不实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有关说明
1.2015年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工作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咨询工作由校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负责。北大/清华测试期间,学校将派员进行现场咨询。
武汉大学校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772387、68776005
电子邮箱:art_whu@126.com
2.录取进校的艺术特长生,报到前须经校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复查。
3.录取进校的艺术特长生须按学校规定参加大学生艺术团的训练和演出,服从艺术团的管理。如有违规,将依照《武汉大学艺术特长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武大教字[2005]20号)规定处理。
4.所有艺术特长生还需达到或满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要求。
5.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jwo@whu.edu.cn
八、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行政楼西南楼B101、B102
咨询电话:027-68754231
传真:027-6875670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网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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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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