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下面是2015年北京航天航空大学高考舞蹈特长生招生简章,帮助想考北京航天航空大学舞蹈特长生的同学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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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航天航空大学高考舞蹈特长生招生简章已公布,以下是2015年北京航天航空大学高考舞蹈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5年北京航天航空大学高考舞蹈特长生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的高中毕业生。
招生人数
7
招生类别
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当代舞(不招收芭蕾舞、体育舞蹈、街舞)
招生优惠政策
根据我校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我校将在参加艺术水平测试的考生中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给予其优惠录取资格,签订书面《协议》,在高考中享受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政策。招生政策以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准,原则上高考成绩应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艺术测试合格考生,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艺术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最多可降至当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报名方法
从2015年1月22日起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zsjyc.buaa.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后登录,选择“报考高水平艺术团”类别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7日24:00。
报名条件
艺术特长项目取得国内该专业业余水平最高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当水平。
认证资料说明
1.考级:民乐类: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中央音乐学院
声乐类: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少儿歌唱考级证书不在认证范围内)
管乐、弦乐类: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
2.获奖:高中阶段省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2012年6月后)
3.乐团、舞团、合唱团经验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该生在校乐团、舞团或合唱团排练演出的书面证明,需注明考生在团的起止时间,证明需加盖中学公章
报考学生凡是所在省市举办艺术特长统一测试的,须参加本省市艺术特长生统测,获得相应资格者才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艺术特长生人选;
要求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参加舞蹈团两年以上,具备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即兴创作能力者优先考虑。男生身高1.72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报名材料须包括参加中学舞蹈团的校方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或者省级(含)以上独舞或群舞比赛证书复印件、考生本人舞蹈视频影像的DVD光盘,内容包括考生自选舞蹈剧目及基本功、技巧展示。
报名材料
请考生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中学推荐表,在报名表照片处和推荐表上加盖所在中学公章,与相关报名材料(校方证明、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省级以上比赛证书复印件、考生本人视频影像DVD光盘等),整理好一并于2015年1月30日17:00前寄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材料未按时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北楼211室,邮政编码100191。收件人:艺术团训练管理中心。电话:13264331536
报名材料须用EMS寄送,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2015年2月5日公布初审结果
考试流程
1、2015年1月22日上午9:00—1月27日24:00,网上报名。
2、2015年1月30日17:00,停止接受报名材料。
3、2015年2月5日公布初审结果。
4、2015年3月6日考生报到。
5、2015年3月7日,艺术专业测试。
6、2015年3月8日,文化课测试。
考试内容
舞蹈类艺术测试:a、自选舞蹈;b、基本功;c、动作模仿;d、技巧展示;
文化课测试:3月8日,我校将组织考生进行文化课测试。文化课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共计300分。考试不区分文理科,但对文理科生分别划定入围分数线。
评分标准
录取原则
1、认定标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划定文化课达标线,并按以下原则确定各项目候选人:
(1)文化课测试成绩必须达标。
(2)文化课达标者按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确定签约资格。
2、考生可以凭借报名序号和密码于2015年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上查询测试结果。
3、资格公示: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4、入选学生须参加高考,并在所在省份第一志愿填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相关专业,凡平行志愿省市特殊类批次单列的,须填报特殊类批次,并按照本省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5、入选学生在获知高考分数后于2015年6月30日前需将相关信息报给团委艺术团训练管理中心并网上回填。
6、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特长生,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安排在我校非艺术类专业学习,入校后,必须按学校规定参加学生艺术团的训练、演出等活动,不得擅自退团。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
邮政编码:100191
咨询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艺术团管理训练中心(北航知行楼北楼211室)
咨询电话:(010)82338539,13264331536
咨询时间:2015年1月21日至2月6日,3月2日至3月6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招办技术支持电话:18701166672
招办电话:010-82317695、18801290975
北航招办网址:zsjyc.buaa.edu.cn/zsweb
北航团委网址:www.youth.b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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